至少三次“面对面” 提办双方“深协商” 宝山区政协积极完善工作机制,促进提案办理协商提质增效
宝山区政协委员蒋勤芳最近收到了一份“提案答复”。这份提案并未马上得到落实,但在办理工作意见表上,她却在“很好”“满意”等空格内打了勾。
在今年年初举行的宝山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,蒋勤芳提交提案,反映宝山区部分道路的路灯受到绿化遮挡,照明受到影响,存在交通隐患。3月16日,区建交委召开专题协调会,要求友谊、吴淞、张庙三个街道对路灯照明情况进行排摸,同时协调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,对路灯照明亮度进行检测。在提案办理过程中,双方发现这个问题在区级层面难以解决,需要上报市里寻求解决途径。于是区建交委和蒋勤芳一同向市级绿化、电力、交通部门反映问题。各方通过不断交流、沟通,最终形成几个设想。区建交委表示,将牵头各个职能部门,共同研究解决方案,并上报区政府审议。
虽然问题没有马上得到解决,但蒋勤芳依然很欣慰。她说,职能部门通过和委员充分协商,力求从多方面、从根子上解决问题,这种坦诚、尽责的办理态度更能获得委员认同。
像这样给提案办理结果“点赞”的委员不在少数,委员们“点赞”的其实是提案承办部门在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时开诚布公、主动担当的精神。
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突出“面对面”协商,是近年来宝山区政协拓展提案办理协商深度和广度的新探索。2016年8月22日,中共宝山区委办公室、区政府办公室、区政协办公室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本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(施行)》的通知。
该通知提出提案主办单位要提高开展办理协商的提案比重,要在办前、办中、办后各个环节开展办理协商活动。在协商方式上,要以领导督办协商、会议座谈协商、专题调研协商、现场查看协商为主,电话协商、网络协商等方式为辅,即要更多地采取当面沟通的协商方式。
据悉,今年宝山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率将达到50%。
今年2月23日,宝山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召开。会议提出,在办理协商过程中,各承办单位与提案人至少要做到三次“面对面”,即办理前“面对面”沟通,深入了解提案人的真实想法;办理中“面对面”协商,达成共识;办理后“面对面”答复,邀请提案人或实地察看办理成果,或介绍办理落实情况。凡是涉及集体提案的,在沟通、协商、答复时,请负责人和执笔人一起参加;涉及委员联名提案的,请相关人员一起参加。各个提案承办单位要在两周内完成与提案人首次“面对面”,开展办理协商。
提案办理协商机制的完善,引发连锁反应。今年3月,区政府办、区政协办建立了办理工作微信群,囊括各个承办单位的负责人。微信群中,各个承办单位交流办理经验和办理动态,分阶段作办理工作的通报。今年4月至5月,正值提案办理高峰期,微信群很热闹,在交流中相互促进,提高了承办单位参与办理协商的主动性。一次次走访、面对面交流,增加了提案办理协商密度,使“提”“办”双方坦诚沟通,增进彼此之间的互相了解、理解。
宝山区政府加大领导领衔办理提案的推进力度。今年4月17日至5月18日,宝山区政府和区政协负责人一共召开了18场这样的协商会。5月18日,宝山区区长范少军召集各个相关职能部门,对区人大“关于缓解殷高路拥堵的建议”和区政协“关于加强本区中小河道治理工作的建议”进行协商座谈。范少军说:“要继续做好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沟通互动,及时报告反馈后续跟踪办理情况,主动接受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监督,进而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。”